关于科研项目收据使用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为加强科研项目收据管理,规范学校经济秩序,现就预开科研收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财务票据管理和使用,严格执行《华北科技学院财务票据管理办法》(校财字[2019]5号)。因科研项目需要预开收据的,由借票人填写《华北科技学院预开收据申请表》,按规定审批开具收据。此文件和附件可在财务处网站查询。
二、借票人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,均可在财务处业务大厅6号窗口提交《华北科技学院预开收据申请表》(附件1),无需现场等候。财务处在2个工作日内开具后通知借票人。
三、借票责任人负责预开财务票据对应款项在承诺期内到达学校账户,维护学校资产安全,避免出现长期挂账。
特此通知!
财务处
2021年1月8日
附件1:华北科技学院预开收据申请表(科研业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