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管理办法》办理借款手续。
1、学院财务处只对全院教职工借款;在校学生借款,必须由其系教师作为经济担保人,并由教师负责催还。
2、本校教职工因公借款,要认真填写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,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。
3、持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、有关身份证明或项目费用本,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。由财务处会计服务心保留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第二、三联。
4、借款人必须按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时间报帐,冲销借款。报帐时,由财务处会计服务心按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填写用途进行核报,报销完毕,由经办会计盖章后退回其借款单第三联,作为已冲账的依据。
1、学院财务处只对全院教职工借款;在校学生借款,必须由其系教师作为经济担保人,并由教师负责催还。
2、本校教职工因公借款,要认真填写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,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。
3、持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、有关身份证明或项目费用本,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。由财务处会计服务心保留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第二、三联。
4、借款人必须按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时间报帐,冲销借款。报帐时,由财务处会计服务心按《华北科技学院借款单》填写用途进行核报,报销完毕,由经办会计盖章后退回其借款单第三联,作为已冲账的依据。
为了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,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,按照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的要求,敬请各位教职工在报销时注意下列事项:
一、报销流程
1、根据原始凭证填写有关报销单(差旅费报销单或支出凭单),需验收的请办理验收手续。
2、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。
3、财务处长签字。
4、会计中心会计人员审核、计算,编制记帐凭证,送审核人员审核。
5、审核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。
6、报销人在记帐凭证经办处签字,在现金出纳处领或交现金,在银行出纳处办理银行汇款或支票手续。
二、票据要求
各类报销的原始凭证,必须是真实、合法的。各类外来发票必须带税务监制章、并盖有单位发票专用章;收据必须带财政监制章、并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;校内收据必须是经校收费委会批准使用的,并盖有财务专用章。各种发票、收据,必须有单位名称、日期、品名、数量、单价、大小写金额;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;原始凭证有错误的,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,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。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,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,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。
三、报销要求
1、各类原始凭证报销时须有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、经办人签字。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。
2、购置财产物资,如属固定资产,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后,到实验设备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办理验收;如属低值易耗品,须填写物资验收单。财产物资报销时,同时由单位(项目)负责人、经办人(或采购)、验收人三方签字;如购置专控商品,还须有专控商品批准单。
3、教职工出差报销时,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,报销单上须写明出差事由及地点、旅程起止时间、地点、交通工具、金额、住宿费、其他杂费等。餐费、办公费、资料费不应填入差旅费报销单。
4、职工因公借款,应填写借款申请单,申请单须写明借款事由、借款金额,并由借款人及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。职工借款原则上只能借一次,前帐不清,后帐不借。
5、人员经费的发放,须有单位(项目)负责人、经办人及领款人签字;发放科研劳务费,还须科教处审批签字。
6、会计人员对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;对记载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更正、补充。
一、报销流程
1、根据原始凭证填写有关报销单(差旅费报销单或支出凭单),需验收的请办理验收手续。
2、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。
3、财务处长签字。
4、会计中心会计人员审核、计算,编制记帐凭证,送审核人员审核。
5、审核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。
6、报销人在记帐凭证经办处签字,在现金出纳处领或交现金,在银行出纳处办理银行汇款或支票手续。
二、票据要求
各类报销的原始凭证,必须是真实、合法的。各类外来发票必须带税务监制章、并盖有单位发票专用章;收据必须带财政监制章、并盖有单位财务专用章;校内收据必须是经校收费委会批准使用的,并盖有财务专用章。各种发票、收据,必须有单位名称、日期、品名、数量、单价、大小写金额;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;原始凭证有错误的,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,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。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,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,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。
三、报销要求
1、各类原始凭证报销时须有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、经办人签字。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。
2、购置财产物资,如属固定资产,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后,到实验设备管理处或后勤管理处办理验收;如属低值易耗品,须填写物资验收单。财产物资报销时,同时由单位(项目)负责人、经办人(或采购)、验收人三方签字;如购置专控商品,还须有专控商品批准单。
3、教职工出差报销时,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,报销单上须写明出差事由及地点、旅程起止时间、地点、交通工具、金额、住宿费、其他杂费等。餐费、办公费、资料费不应填入差旅费报销单。
4、职工因公借款,应填写借款申请单,申请单须写明借款事由、借款金额,并由借款人及单位(项目)负责人签字。职工借款原则上只能借一次,前帐不清,后帐不借。
5、人员经费的发放,须有单位(项目)负责人、经办人及领款人签字;发放科研劳务费,还须科教处审批签字。
6、会计人员对不真实、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;对记载不准确、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,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更正、补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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